>>28956看你"開頭發文裡寫的"便知你根本並沒寫你自己到底吃了多久
現實裡不少須定期就醫服藥的精神病患中
只實際吃過一天藥或已實際已吃了半年藥甚至一年的雖都可決定寫出已吃多久的藥
卻也可選擇寫似同你開頭發文裡寫的那樣
就只怪吃法卻無半點著墨吃了多久便私自認定有用沒用
而你採用後者的開頭寫法就像是你對於攸關你自己切身的問題用了沒了常識的表達方法在抱怨
如此想不招人在理解你切身的主要問題這部份心生疑問都難
因精神有疾而需要專門的醫生諮詢並開藥這事既關係著自己的健康
也意謂著病患自己早處於需要自己以外的專家長期幫助
島民們不是為你開處方給你看診的醫生
建議你藥怎麼吃你終究是要去向給你看診的醫生諮詢